大连民族学院2007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大连民族学院隶属于国家民委,是辽宁省5所部属院校之一,也是国家唯一一所以工科和应用学科为主并且建在沿海开放城市的民族院校,在我国高等教育特别是民族高等教育的整体布局中占有重要地位。1993年招生至今,仅有十几年的办学历史,但是,学校坚持新校新办的办学方针,在教学、科研、教师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均取得突出的成绩,并始终保持快速、健康、持续发展。学校占地71.7万平方米,己建成校舍总建筑面积达26.6万平方米,现有在校生10491人,学生中有56个民族成份,是全国极少数拥有中华民族全部民族成份的高校之一,少数民族学生占65%左右。教职工总数为800多人,专任教师500余名,其中50多位教师为博士生和硕士生导师。形成了一支包括双聘院士、特聘教授、学科带头人、教学带头人在内的具有比较年轻和学历较高两个明显优势的师资队伍,其中,具有硕士以上的教师占80%以上,具有博士学位占20%,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占50%。学校现设9个二级学院,拥有37个本科专业,涵盖工、经、管、文、理、法六大学科门类,拥有四个省部级重点学科。是国家民委、辽宁省政府和大连市政府三方联合共建的高等院校。
学校一直坚持教学中心地位的同时,高度重视科研的牵动作用,先后通过一系列措施,使学校的整体学科和专业建设、科研能力和水平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近三年以来,学校的2项成果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5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4项,在国内外各类杂志发表论文1800余篇,其中110篇被SCI、EI、ISTP等收录,出版专著和教材140余部。学校被列为全国31所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示范单位之一。学生完成科研立项达700余项,仅2006年,学生有1200多人次在国际、国家级和省级竞赛中获奖,多次在全国数学建模、国际数学建模、全国工程制图等国家高级别竞赛中获国际国内一等奖,设计学院学生还获得东莞杯国际工业设计大赛金奖,中国大学生数字媒体大赛优秀奖等诸多奖项。学校先后四次获得全国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先进单位。毕业生的考研率逐年增长,就业质量稳步提高,初次就业率已连续6年稳定在90%以上,位居全国民族高校和辽宁省高校前列。
学校党委从实际出发,与时俱进,坚持“质量立校、科技兴校、人才强校”三大战略,使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始终沿着一条明确、健康、和谐、快速的轨道发展,形成了“民族、创新、质量、和谐”的办学特色,成功地探索出一条在沿海开放地区发展优质民族高等教育的新路,为建设成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现代化民族大学而努力。
二、设计学院简介
设计学院是我校9个二级学院之一,始建于1999年,现有教职工45人,在校生600人,拥有艺术类一个学科,今年招收艺术设计和动画两个专业。自建院以来,设计学院携手国内外著名的教育家、设计师共同致力于探索一种以东方文化为背景,适合我国设计教育的新思路,以期恢复设计教育的本来面目。通过几年的建设与发展,已经形成了由在职教师和外聘知名专家共同组成的高水平师资团队。在职教师由多名具有较强设计能力及能够承担千万元以上项目能力的设计师、海外留学归国并热心于设计教育的专家学者构成。教师队伍中充满了创造、探索、童心、博爱的气氛。
设计学院的教学理念是切实遵循人本教育的宗旨,采取人格塑造和专业教育并行,以专业教育做为载体,最终实现人格塑造的目的。从2007年起,学院全部实行导师制培养模式,实行按类招生,一年级阶段为公共平台教育,从第三学期开始,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和素质、性格、倾向、爱好等特点,通过双向选择的方法进入各专业工作室进行专业学习,工作室导师均由国内外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担任,第五学期开始,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和本人志愿分配专业及方向。设计学院一直致力于培养学生自我学习、发展、社会交往、适应环境和生存的能力,培养创新型和应用型人才。几年来,学生屡次在国际、国家、省部级各类设计大赛上获奖,毕业生到北京、上海、深圳等地有影响的设计公司、中央及省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工作的学生连年增加,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90%以上,并且逐步显示上升势头。
三、专业及方向
今年招收艺术设计和动画两个专业,专业考试按艺术类报考,统一试卷。共有五个专业方向,分别为:
1、工业设计 2、室内设计 3、平面设计 4、景观设计 5、动画设计
四、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设计、创造、教学及研究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设计、研究、生产和管理部门从事产品设计、艺术设计、影视动画、科研、教学、管理等方面工作的综合性人才。
五、主干课程
设计图解、色彩学、人机工学、创造学、平面立体表现与技法、工程技术基础、市场学、心理学、设计概论、计算机辅助设计、广告设计、室内设计、景观设计、产品设计、系统设计。
六、招生范围:面向全国招生;文、理兼招;既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也招收汉族学生。
七、招生计划
共招收150名学生。根据教育部文件(教学厅[2006]10号)要求,分省招生来源计划参照艺术类专业考试后生源分布情况分配。
八、专业考试报名条件
1、凡符合国家教育部规定具备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2、报名考生须获得考生所在省组织的艺术类统考合格证。
九、专业考试报名办法
1、凡报考我校考生必须持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和所在省颁发的艺术类考试合格证,认真填写我校的《专业考试报名卡》,填写的姓名必须与考生户口簿、身份证、高考报名登记表上的姓名一致,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及联系人,字迹工整。
2、报名时需交一寸近期免冠半身正面同一底版照片二张。
3、报名考务费:150元/人(按辽宁省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4、实行面报方式,考生须按时到报名点报名。报名地点、时间详见附件一。
5、考生只允许选择一个考点参加考试。
6、按照辽宁省招生办要求,辽宁省考生只需参加本省组织的专业加试,我校不再另行组织考试。
7、考生报名时,须经资格审查。合格后领取专业考试准考证。
8、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考试日程安排在考试前一天公布)。
十、合格证发放办法:
1、合格证发放比例:根据教育部文件(教学厅[2006]10号)要求,专业课考试合格证按1:4的比例发放,即我校艺术类共发放600个合格证。
2、根据专业课考试成绩,学校将于4月1日给合格考生发“美术专业考试合格证”,并通知美术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考生可在4月1日以后拨打0411-87614119进行电话查询或在校园网上查询。考生持我校的“美术考试合格证”到户口所在地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统一办理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与体检手续并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考试。
十一、录取办法
1、德、智、体全面考核。
2、实行按类招生,学生高考填报专业时只需填报艺术类即可。入学两年后,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和本人志愿分配专业及方向。
3、录取原则:
辽宁省:以省专业统考和全国普通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依据,按综合积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综合积分=省统考专业课成绩×40%+全国普通高考文化课成绩×60%。
其他省:以我校专业考试和全国普通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依据,按综合积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综合积分=校考专业课成绩×60%+全国普通高考文化课成绩×40%。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报考我校的考生,可破格择优录取:
①全国普通高考文化课成绩超过所在省二本控制线20分,且专业考试获得该省专业统考合格证者。
②辽宁省考生省专业统考成绩排在全省前200名,且全国普通高考文化课成绩超过我校最低分数线者。
③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专业课总分排在全体考生前20名,且全国普通高考文化课成绩超过我校最低分数线者。
④获得中央美术学院、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江南大学、中国美术学院、南京艺术学院、东华大学、广州美术学院、鲁迅美术学院、西安美术学院之一的设计类相关专业校考合格证,同时排在设计类相关专业前40名,且全国普通高考文化课成绩超过我校最低分数线者。
5、文化课考试和专业课考试缺任何一科者不予录取。
6、同等情况下少数民族考生优先。
7、档案中无政审表、体检表和相应的“美术专业考试合格证”者,不予录取。
8、录取期间不受理考生个人邮寄的档案材料和文化考试成绩。
十二、学生待遇
1、2007年招收的艺术类专业考生学费标准按辽宁省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标准执行,10000元/年·生。
2、各专业为全日制四年,考试合格,学分修满者,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3、学生管理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我校的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4、学生毕业时按国家规定政策就业。
十三、复查办法
为确保新生质量,我校对专业考试合格者进行抽测复查,新生入校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弄虚作假或营私舞弊者,除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外,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四、专业考试成绩查询办法:
考生可在4月1日以后拨打0411-87614119进行电话查询或在校园网上查询。
通讯地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西路18号大连民族学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0411-87614119 87656065 传真:0411-87614119
联系人:邵老师 程老师
附件一:艺术类专业考试安排
附件二:艺术类专业培训办法
附件一:艺术类专业考试安排
1、专业考试考场设置(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点由考生选择)
(1)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石家庄市中山西路长兴街12号,从石家庄火车站乘1路到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下车即到,电话:0311—85333626)
(2)黑龙江东方学院(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3l号,从火车站乘343路到九三五厂前走50米即到,电话:0451—86655180)
(3)呼和浩特市第十八中学(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学西路68号,从火车站乘5路到交通学校、34路到18中学下车即到。电话:0471—6923959转8000)
(4)长春艺术实验中学(长春市朝阳区湖滨街788号,从火车站乘306路到新文化报社下车即到,电话:043l一5382439)
(5)河南省郑州铁路第六中学(火车站乘102路或101路车到铁六中下车即到,电话:0371—68354119)
(6)潍坊市招生考试服务中心(报名地点: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虞河路418号,电话:0536—8223019、8232239,考试地点: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胜利东街252号潍坊学院)
(7)包头市一机一中(包头市青山区文化路4号,包头火车站下车乘134、2、22路公共汽车一机一中下车即到,电话:0472-5559114)
(8))湖南艺术职业学院(长沙市麓山南路153号,从长沙火车站乘麓山专线到湖南师范美术学院下车即到,电话:0731—8838976)
(9)太原科技大学(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瓦流路138号,在火车站乘811路到重机宿舍下车即到,电话:0351—6223353)
(10)江苏省南通市招生办(南通市青年西路22号,从汽车站乘12路到体育馆下车即到,电话:0513-88094868)
(11)大连民族学院(在大连火车站乘大连一开发区公交车到五彩城下车往南走300米,或乘快轨到开发区站下车往南走500米即到,电话:041l一87614119)
2、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日期及考试科目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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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考试地点 |
考试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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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
1月26—27日 |
1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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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黑龙江东方学院 |
1月29—30日 |
1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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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呼和浩特十八中学 |
2月1—2日 |
2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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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长春艺术实验中学 |
2月8—9日 |
2月10日 |
静物默写(18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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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郑州铁路职工第六中学 |
2月26—27日 |
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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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潍坊招生考试服务中心 |
2月27—28日 |
3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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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包头市一机一中 |
3月1—2日 |
3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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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 |
3月1—2日 |
3月3日 |
专业基础(18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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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太原科技大学 |
3月3—4日 |
3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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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江苏省南通市招生办 |
3月3—4日 |
3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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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大连民族学院 |
3月7—8日 |
3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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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艺术类专业培训办法(各培训班均由我校设计学院选派骨干教师进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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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培训地点 |
培训时间 |
培训地址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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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哈尔滨美苑
艺术高中 |
2007年1月9日—13日 |
哈尔滨南岗区文林街61号 |
0451—875566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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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大连民族学院
第一期 |
2007年1月12日—17日 |
大连民族学院设计学院 |
0411—87656192
0411—875099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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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山东省潍坊市
第十二中学 |
2007年2月5日—9日 |
潍坊市坊子区恒安街157号 |
134556936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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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大连民族学院
第二期 |
2007年3月4日—3月8日 |
大连民族学院设计学院 |
0411—87656192
0411—87509967 |
注:培训班报名时间为开班时间的前一天。